從(cong)事二(er)手(shou)(shou)車經(jing)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shou)購的二(er)手(shou)(shou)車有(you)什么增(zeng)值(zhi)稅稅收(shou)優惠?
添(tian)加(jia)時間:2023-12-06
問: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有什么增值稅稅收優惠?
答:1.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7號)規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征收增值稅。”
2.根據《財政部 稅(shui)務(wu)總局關于延續實施(shi)二(er)手車經銷有(you)關增值稅(shui)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shui)務(wu)總局公告2023年第63號)規定:“一、對(dui)從事二(er)手車經銷的納稅(shui)人銷售(shou)其收購的二(er)手車,按照簡易(yi)辦法依(yi)3%征收率減按0.5%征收增值稅(shui)。
二、本公(gong)告所稱(cheng)二手車(che),是指從辦(ban)理完注冊(ce)登記手續至達(da)到國(guo)家(jia)強制報廢(fei)標準之前(qian)進行交易并(bing)轉移(yi)所有權(quan)的(de)車(che)輛,具體范圍按照國(guo)務院商務主(zhu)管部門出臺的(de)二手車(che)流通管理辦(ban)法執行。
三、本公告(gao)執行(xing)至(zhi)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