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
Company Registry
新《公司法》下(xia),公司注銷的幾種類型
添加時(shi)間:2025-03-05一、公司注銷的類型
1、簡易注銷
簡易(yi)注(zhu)銷(xiao)目前是最常見的公司注(zhu)銷(xiao)方式(shi)。簡易(yi)注(zhu)銷(xiao)的特點是:精(jing)簡注(zhu)銷(xiao)程(cheng)序,無須進(jin)行清算(suan)即可退出(chu)市場。
由于(yu)簡(jian)易注銷跳過了清算環節(jie),為了保護債(zhai)權人的利益,公司法(fa)要(yao)求股(gu)東必須承諾(nuo):“公司存(cun)續期間沒有產生(sheng)債(zhai)務(wu)或債(zhai)務(wu)
2、普通注銷
與簡易注銷(xiao)相反,普通注銷(xiao)的特點是須經過清算和分(fen)配。
普通(tong)注(zhu)銷(xiao)涉及決(jue)議解散(san)、清算分配和注(zhu)銷(xiao)登記三個(ge)階段,流程復雜(za),時間漫長,但股東(dong)不須對公(gong)司(si)(si)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適(shi)用于所有(you)公(gong)司(si)(si)。
3、強制注銷
1)強制(zhi)注銷(xiao)的適用對象(xiang)
被(bei)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guan)閉或者被(bei)撤(che)銷,滿(man)3年未申請注銷公司登記的(de)公司。
2)強制注銷的法(fa)律(lv)風險
公司(si)被強制注銷(xiao)的風(feng)險無(wu)疑是巨大的,甚至比簡易(yi)注銷(xiao)的風(feng)險更大,原因如(ru)下:
1)該(gai)類公(gong)司長期(qi)不經營,其(qi)財產(chan)難以有效保值(zhi),當出現財產(chan)貶值(zhi)、流失、毀損或(huo)者滅失的情況下,該(gai)公(gong)司的股(gu)東或(huo)董事,須(xu)在財產(chan)損失范圍內對債務人承擔責任。
2)該類公司長期無人管(guan)理(li),其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很可能已(yi)不完整或者已(yi)滅(mie)失,導致無法進行清算(suan),股東或董(dong)事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對于法定(ding)代表(biao)人(ren)的(de)影響(xiang),如,公(gong)(gong)司被吊銷營業(ye)執(zhi)照,法定(ding)代表(biao)人(ren)在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公(gong)(gong)司的(de)董監高;公(gong)(gong)司無財產可供執(zhi)行時(shi),法定(ding)代表(biao)人(ren)被限制高消費,進而影響(xiang)到個人(ren)生活。
4、破產注(zhu)銷
破產(chan)本質(zhi)上是一(yi)種債務(wu)清(qing)償制度。一(yi)般,破產(chan)注(zhu)銷下,股東(dong)仍以(yi)出資額為限承擔(dan)有限責(ze)任(ren)。
破(po)產注銷的法(fa)律風險
①股(gu)東因(yin)怠于履行(xing)(xing)義務,導致公司主(zhu)要(yao)財產、賬(zhang)冊、重要(yao)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xing)(xing)清算的,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②股(gu)東(dong)濫用股(gu)東(dong)權利給公司造(zao)成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ze)任。
③股(gu)東(dong)(dong)濫用公司法人獨立(li)地位和股(gu)東(dong)(dong)有(you)限(xian)責任,逃(tao)避債務,嚴重損害(hai)公司債權人利(li)益的,應(ying)當(dang)對公司債務承擔連(lian)帶責任。
④公司(si)的董事(shi),在公司(si)破產(chan)清算(suan)完(wan)結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zai)其他企業擔任董監高。
⑤公司有《破(po)產法(fa)》第31條、第32條、第33條的(de)情形(xing),法(fa)定代表人(ren)和其他直接責(ze)任人(ren)員,須(xu)承擔賠償責(ze)任。
當公司不打算(suan)再(zai)經營時,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deng)記手續,以免股(gu)東責任(ren)的擴(kuo)大(da)。